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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张姓全国人大代表

2021-05-04 23:08 来源:作者:朱保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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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届全国人大张姓代表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简    称  一届全国人大
任    期  1954-1959
代表人数  1200多
会议次数  5次
会议地点  北京中南海怀仁堂
 
大会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之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和举行标志着一切权力开始由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国家主席为毛泽东,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为刘少奇,第一届国务院总理为周恩来。
代表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共有一千二百多名代表。在这些代表中,包括了中国当时所有的民主阶级和民主党派的代表人物,包括了工农业劳动模范,武装部队的英雄人物,著名的文学、艺术、科学、教育工作者,工商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包括了中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代表。这个会议有一百七十七名少数民族的代表出席。这是表示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空前未有的团结统一的一次大会。
出席这个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中,包括了戊戌变法时期、辛亥革命时期、五四运动时期、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许多历史时期的政治的社会的活动家。他们的年龄从十八岁到九十岁以上的都有。旧时代中被压迫在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在这个会议中有一百四十七名代表。
1954年9月15日《人民日报》社论指出:有了这样广泛的代表性,这个代表大会会议所讨论和决定的一切,就将完满地表达全国人民的意志,恰当地照顾到不同地区和不同民族的历史特点,照顾到不同阶级和不同阶层的特殊利益和要求。这就使得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一切国家机关能够更广泛更巩固地团结全国人民,胜利地完成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事业。
上海市 张方佐、张元济、张祺
山西省 张道中、张稼夫
天津市 张国藩
北京市 张友渔、张奚若、张晓梅
四川省 张文治、张秀熟、张泗洲、张经武、张际春、张澜
甘肃省 张仲良、张治中、张德生
安徽省 张如心、张劲夫、张会亭
江苏省 张志让、张䌹伯、张曼筠、张闻天
西康省 张为炯
西藏   张国华
河北省 张霖之、张苏、张砺生、张岩
河南省 张伯声、张轸、张云川
长春市 张德馨
军队   张明、张宗逊、张英才
旅大市 张大煜、张天翼
浙江省 张杏花、张琴秋
陕西省 张凤翙
湖北省 张执一、张难先、张体学
华侨   张国基、张翼
云南省 张子斋、张冲、张惠英
福建省 张鼎丞
广州市 张文超
广西省 张云逸、张声震
广东省 张文、张振南、张庆春
抚顺市 张子富
鞍山市 张明山
辽宁省 张文春、张学思
沈阳市 张振发
 
历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在北京召开。代表总人数1226人(其中女代表147人,少数民族代表178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致开幕词。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刘少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国伟大的人民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在于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面,最后也从资本主义的束缚和小生产的限制下面,解放我国的生产力,使我国国民经济能够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而得到有计划的迅速的发展,以便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并且巩固我们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会议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令继续有效的决议》。
  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二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118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邓子恢《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关于粮食的统购统销问题》的报告。会议期间周恩来总理作了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政策的发言,提出签订亚洲和太平洋地区集体和平公约的建议。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关于撤销热河省、西康省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决议;关于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农产品采购部,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条、文的决议。
  会议还决定了各部部长的人选。  
第三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6月15日至6月3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41人。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的报告》,农业部长廖鲁言作关于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国务院副总理陈云、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维汉分别就商业工作与工商关系问题、关于统一战线作了发言。国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周恩来作了目前国际形势、中国外交政策和解放台湾问题的发言。
  会议批准1955年国家决算和1956年国家预算,通过了《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这次会议的提案审查意见。 [7]
第四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57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79人。会议听取了周恩来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作关于1956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董必武《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真《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国务院副总理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乌兰夫《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批准1956年国家决算,修正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关于1956年国家决算和195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关于1956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结果和1957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批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还通过关于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问题的决议、关于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决议、关于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的决议和关于中缅边界问题的报告等决议。 [8]
第五次会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代表1015人。会议听取国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李先念《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工作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及周恩来总理关于目前国际形势和中国外交政策的报告。
会议通过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及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原则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修正批准1958年国家预算和“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关于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通过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原则同意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会议决定国务院若干组成人员的任免;通过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和关于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任免问题的决议。
会议补选程潜为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9年至1964年,期间召开过四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于1959年4月18日至4月28日在北京举行。
第二次会议于1960年3月30日至4月10日在北京举行。
 第三次会议于1962年3月27日至4月16日在北京举行。 第四次会议于1963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在北京举行。
 
大会资料
其中第一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决定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审议和批准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任命国家领导人。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9年国民经济计划、1958年国家决算和195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关于撤销司法部、监察部的决议
 
广东省 张汉明 张 建(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张云逸 张声震(壮族)
 
上海市 张方佐 张元济 张维桢
 
山东省 张天民 张公制 张兆美 张含英 张 玺
 
云南省 张天放 张 冲(彝族) 张惠英(女) 张霖之
 
内蒙古自治区 张稼夫
 
甘肃省 张治中
 
辽宁省 张文春 张文裕 张俊秀 张振发 张 凯
 
北京市 张友渔 张百发 张晓梅(女)张奚若
 
四川省 张文治 张文金 张为炯 张天翼 张际春 张利珍(女) 张秀熟 张泗洲 张经武
 
江西省 张诗英
 
江苏省 张志让 张曼筠(女) 张絅伯 张汇兰(女) 张闻天
 
安徽省 张劲夫 张德宝 张锡祺
 
吉林省 张文海  张德馨
 
西藏   张国华
 
华侨   张国基
 
河北省 张庆春 张 苏 张国忠 张国藩 张 岩 张香桐 张砺生
 
河南省 张伯声
 
军队   张令彬
 
浙江省 张琴秋(女
 
陕西省 张寿荫 张金聚 张秋香(女)
 
湖北省 张体学  张难先
 
湖南省 张万宏  张启龙
 
福建省 陈绍宽
 
江苏省 张敬礼
 
 
选举结果
 
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为副主席。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会议选举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林伯渠、李济深、罗荣桓、沈钧儒、郭沫若、黄炎培、彭真、李维汉、陈叔通、达刺喇嘛·丹增嘉措、赛福鼎·艾则孜、程潜、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何香凝(女)、刘伯承、林枫为副委员长,彭真兼秘书长。选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62人。选举谢觉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议,会议决定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习仲勋兼国务院秘书长;任命钱瑛(女)为内务部部长,陈毅兼外交部部长,彭德怀兼国防部部长,罗瑞卿兼公安部部长,陈云兼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聂荣臻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沙干里为粮食部部长,程子华为商业部部长,叶季壮为对外贸易部部长,许德珩为水产部部长,王鹤寿为冶金工业部部长,彭涛为化学工业部部长,赵尔陆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宋任穷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张霖之为煤炭工业部部长,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李四光为地质部部长,刘秀峰为建筑工程部部长,蒋光鼎为纺织工业部部长,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滕代远为铁道部部长,王首道为交通部部长,朱学范为邮电部部长,廖鲁言为农业部部长,王震为农垦部部长,刘文辉为林业部部长,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沈雁冰为文化部部长,杨秀峰为教育部部长,李德全(女)为卫生部部长,贺龙兼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乌兰夫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廖承志为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程潜、张治中、傅作义、卫立煌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于学忠等100人为国防委员会委员。会议通过了第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民族委员会由85人组成,刘格平(回族)为主任委员,包尔汉(维吾尔族)、奎壁(蒙古族)、张冲(彝族)、谢扶民(僮族)、桑吉悦希(藏族)为副主任委员。法案委员会由37人组成,张苏为主任委员,武新宇、周鲠生、张友渔为副主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代表共3040人。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第三届全国人大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  期  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
 
 
大会概况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64年12月21日至196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书面),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决定国家领导人。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主要指标和1965年国家预算初步安排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广东省 张汉明、张均(女)、张建(女)、张桂耕、张峨(女)
 
广西僮族自治区 张云逸、张声震、张景宁
 
上海市 张汇兰(女)、张江树、张国铨、张维桢、张祺、张瑞芳(女)
 
山东省 张天民、张公制、张兰阁、张正仪、张汝梅、张兆美、张声亚、张含英、张恺(女)、张彦、张玺、张淑梅(女)、张富贵、张普云
(女)、张敬焘、张惠兰(女)
 
山西省 张万福、张龙志、张连奎、张哲、张瑾瑶
 
云南省 张子斋、张天放、张开才、张卯均、张冲、张惠英(女)、张碧华(女)
 
内蒙古自治区 张立范、张稼夫
 
甘肃省  张汉豪、张考(女)、张慧卿(女)
 
北京市 张子锷、张友渔、张百发、张光斗、张怀祖、张体伦、张晓梅(女)、张奚若、张鋆
 
四川省 张孑夫、张文治、张文金、张为炯、张天翼、张云湘、张平江(女)、张如宾、张连华、张利珍(女)、张秀熟、张际春、张泗洲、
 
张奇、张经武、张宾吾、张莉蓉(女)、张韶方
 
辽宁省 张大煜、张文春、张文裕、张玉梅(女)、张尔慈、张存浩、张全、张丽君(女)、
 
张忠善(女)、张凯、张金厚、张洁梅(女)、
 
张省己、张俊秀、张海兰(女)、张振发、张振华、张振凯、张勤
 
江西省 张诗英
 
江苏省  张光中、张志让、张阿舟、张絅伯、张钰哲、张曼筠(女)、张敬礼
 
安徽省 张六一、张庄(女)、张劲夫、张治中、张凯、张恺帆、张涤华
 
军队   张令彬、张希春、张春礼、张南生、张乃更、张逸民
 
吉林省 张维、张德庆、张德馨
 
西藏   张国华
 
华侨   张国基
 
河北省 张士珍(女)、张文佑、张汉文、张永清、张玉、张本林、张庆春、张同钰、张初
 
阳、张苏、张佐汤、张若麟(女)、张国藩、张岩
 
、张洁清(女)、张香桐、张海泉、张竞(女)、张砺生、张铄、张琬(女)、张霖之
 
河南省 张士遇、张文奇、张自清(女)、张杰、张昌龄、张金凤(女)、张绍宁、张炳、
 
张树芝、张致一、张新芳(女)、张瑞华(女)、
 
张燕刚、张邃青
 
陕西省  张寿荫、张伯声、张金聚、张秋香(女)
 
贵州省 张光明(女)
 
浙江省 张方佐、张英杰、张琴秋(女)
 
湖北省 张水华、张光年、张时富、张体学、张茜(女)、张难先
 
湖南省 张万宏、张玉珍(女)、张巧训(女)、张德隆
 
黑龙江省 张世军、张兆英(女)、张启龙、张林、张金兰(女)、张洪池、张复生(女)、张家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张仲瀚
 
福建省 张兆汉、张鼎丞
 
 
选举结果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刘少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为副主席,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周恩来为国务
院总理。选举朱德为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刘伯承、李井泉、康生、郭沫若、何香凝(女)、黄炎培、陈叔通、李雪峰、徐
向前、杨明轩、程潜、赛福鼎·艾则孜、林枫、刘宁一、张治中、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等18人为副委员长,刘宁一兼秘书长,马纯古等96人为委员。选举杨秀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决定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等16人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周荣鑫为秘书长。任命陈毅兼外交部部长,林彪兼国防部部长,李富春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薄一波兼国家经济委员会主任,聂荣臻兼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谢富治兼公安部部长,曾山为内务部部长,乌兰夫兼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廖鲁言为农业部部长,王震为农垦部部长,刘文辉为林业部部长,许德珩为水产部部长,吕东为冶金工业部部长,高扬为化学工业部部长,段君毅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刘杰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孙志远为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王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部长,邱创成为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方强为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王秉璋为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陈正人为第八机械工业部部长,张霖之为煤炭工业部部长,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李四光为地质部部长,李人俊为建筑工程部部长,蒋光鼐为纺织工业部部长,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吕正操为铁道部部长,孙大光为交通部部长,朱学范为邮电部部长,袁宝华为物资管理部部长,马文瑞为劳动部部长,李先念兼财政部部长,沙千里为粮食部部长,姚依林为商业部部长,叶季壮为对外贸易部部长,陆定一兼文化部部长,蒋南翔为高等教育部部长,何伟为教育部部长,钱信忠为卫生部部长,贺龙兼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方毅为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任,廖承志为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根据刘少奇主席的提名,决定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罗瑞卿、程潜、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为国防委员会副主席,方强等107人为委员。会议通过了第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和法案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民族委员会由114人组成,谢扶民(僮族)为主任委员。法案委员会由41人组成,张苏为主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四届人大”)的任期由 1975年至1978年,期间只召开过一次会议,也就是后来常说的“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有2885位代表出席
 
议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5年1月13日至1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修改宪法、听取政府工作报告、选举和任命国家领导人员。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是中国的第二部宪法。
出席这次大会的代表共2864人,大会选举了由218名代表组成的主席团。会上,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张春桥作关于修改宪法的报告。
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当时89岁的朱德为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董必武、宋庆龄(女)、康生、刘伯承、吴德、韦国清(壮族)、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郭沫若、徐向前、聂荣臻、陈云、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女)、乌兰夫(蒙古族)、阿沛·阿旺晋美(藏族)、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李素文(女)、姚连蔚为副委员长,常委会委员143人。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为国务院副总理。
 
意义
四届人大重申了三届人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步设想”:第一步,用15年时间,即在199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在20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四个现代化),使中国的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四届人大确定了以周恩来、邓小平为核心的国务院领导班子,邓小平在四届人大被任命为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一些有影响力的科学家和文艺名人被列入四届人大代表的名单上,最瞩目的是科学家钱学森和相声大师侯宝林,这两位是当时在周恩来总理的努力下列入名单的。四届人大象征着国家在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已有意把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经济建设上
 

 
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七日通过)
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周恩来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从三届人大以来,国务院在毛主席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指引下,经过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目前正在全国普遍开展的批林批孔运动,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会代表深信,我们再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一定能够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78年(戊午年)2月26日至3月5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共3497人。会议的主题是动员全国各
族人民团结起来,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会议时间
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78年2~3月)
 
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79年6~7月
 
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1980年8~9月)
 
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81年11~12月)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982年11~12月
 
 
委员长会议成员
 
委员长
 
叶剑英
 
副委员长
 
宋庆龄(女)、聂荣臻、刘伯承、乌兰夫、吴德、韦国清、陈云、郭沫若
 
谭震林、李井泉、张鼎丞、蔡畅(女)、邓颖超 (女)、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廖承志、姬鹏飞、阿沛·阿旺晋美、周建人、许德珩、胡厥文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当选)
 
彭真 、肖劲光、朱蕴山、史良(女)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补选)
 
彭冲、习仲勋、粟裕、杨尚昆、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
 
朱学范
 
(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补选)
 
秘书长
 
姬鹏飞(兼任)
 
彭真(兼任代秘书长,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杨尚昆(兼任,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补选)
 
注: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聂荣臻、刘伯承、张鼎丞、蔡畅(女)、周建人辞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的
 
请求。
 
1980年4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吴德辞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职务的请求
 
 
代表名单
 
北京市 张大中  张平化 张仲臣  张国基  张秉贵  张相麟  张树礼 张琳(女)  张锡田  张jūn@②
 
天津市 张士珍(女) 张文治  张立贵 张守财  张初阳  张金泉  张桂珍(女)
 
河北省 张本林  张平均(女) 张青山 张若麟(女) 张杰 张建尧  张信贤 张维苓(女)
 
山西省 张万福  张龙志  张稼夫 张臻平
 
内蒙古自治区 张荣臻  张奎仁  张鸿奎
 
辽宁省 张玉梅(女) 张正德 张尔慈  张全 张丽君(女) 张英祥 张省己
 
吉林省 张开荆  张天民  张玉文  张永相  张德馨
 
黑龙江省 张立信  张廷栋  张秀媛(女) 张琪  张景林  张瑞麟
 
陕西省 张心安 张玉书(女) 张史杰  张民华  张志鹤 张宜珍(女)
 
甘肃省  张丰文  张金榜  张映
 
青海省 张勤秀(女)
 
上海市 张文裕  张文韬  张汉东  张光年  张国钧 张显崇  张品芳(女) 张香桐  张美芳(女) 张骏祥  张燕(女)
 
江苏省 张仲良  张启龙 张阿舟  张国平  张建设  张树吾  张炳林 张钰哲  张继青(女)
 
山东省 张世才  张兰阁  张廷忠  张汝栋  张金平 张承载  张春华(女) 张选民  张桂云(女)张燕霞(女)
 
安徽省 张长银  张文英(女) 张发奎  张学勤 张祚荫  张涤华  张谦德  张德才
 
江西省  张长生  张永新  张盛华
 
福建省  张汉荣  张伙成  张宝英(女)张荫荃  张鼎丞  张福连
 
河南省 张文祥  张立(女)  张成国  张庆吉 张来锁  张怀德  张荫锡  张炳 张洪军张洪基  张桂珠  张喜臣  张新芳(女)
 
张燕刚
 
湖北省  张水泉 张用学  张秀龙  张明全  张春林  张腊年(女)
 
湖南省 张万宏  张巧训(女)张先玉  张华(女)  张国清(女)张福财
 
广东省 张庆君 张和畅  张金水  张泉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张龙华  张国英
 
四川省 张云湘  张正桃  张兴华 张秀熟  张呼晨  张炳华  张家珍(女)张娟(女)  张雁(女)
 
贵州省 张军直  张秀琴(女) 张明清(女) 张学芬(女) 张晓虹(女)
 
云南省 张天放  张元田  张云生  张冲 张琼芝(女)张惠英(女) 张德华
 
中国人民解放军 张凤廷  张凤岐  张文碧  张计辰  张玉敏 张正信  张东宁  张永义  张贞惠(女)张廷发  张如三  张来芳(
女) 张希钦 张希庸  张启斌  张纯青  张贤林  张忠 张治银  张承阁  张经文  张树魁  张香芬(女)张保田  张洪追  张晓
 
莉(女) 张爱萍 张维滋  张琦 张谦 张静梅(女) 张震  张震寰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并
 
审批一些相关政策。
 
代表名单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4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文瑞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济慈
苏步青 苏 钢 杜心源 李先念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杨蔚屏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桓兴 何 英 何 贤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永康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果基木古(彝族)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紫阳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 宏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郭 峰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权华(女)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廖承志 赛福鼎(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3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文瑞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济慈 苏步青 杜心源 李先念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 实 吴桓兴
何 英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永康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权华(女)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1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于 克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马恒昌 马浩谦(回族)
马继孔 马 璧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史 良(女)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 禅 华罗庚 刘 正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秉彦 刘念智 关山月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阴法唐
严克伦 严济慈 苏步青 杜心源 李先念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 实
吴桓兴 何 英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文甫 赵忠尧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赵德尊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愈之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费彝民 秦和珍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宦 乡 黄 华
黄秉维 黄 荣(壮族)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唐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董建华 韩宁夫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1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马浩谦(回族) 王书枫 王汉斌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纯束(壮族)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错汪阶(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觉天 伍 禅 庄世平
刘芸生(女) 刘明辉 刘念智 关山月 江中·扎西多吉(藏族)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孙国治 严克伦 严济慈 苏步青 李先念
李剑白 李 振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世昌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吴桓兴 何竹康 何 英 何郝炬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玉环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陆明扬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项 南 赵忠尧 赵 修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宦 乡 费彝民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陶大镛 黄 华 黄秉维 黄 璜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彭清源 董建华
韩宁夫 韩先楚 韩培信 韩维先 程思远
焦林义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57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光训 才旦卓玛(女,藏族) 马万祺 马青年(回族)
王书枫 王汉斌 王光宇 王任重 王兆国
王国权 王祖伦(布依族) 王淦昌 韦纯束(壮族)
韦国清(壮族) 韦 钰(女) 贝时璋 毛文书(女)
乌兰夫(蒙古族) 巴图巴根(蒙古族) 平措汪杰(藏族)
卢盛和 叶 飞 田寿延(土家族) 田富达(高山族)
史来贺 白寿彝(回族) 白洪普 召存信(傣族)
吕叔湘 吕 骥 朱伯儒 朱学范 伍觉天
伍 禅 庄世平 刘芸生(女) 刘念智 关山月
江中·扎西多吉(藏族) 许 杰 许涤新 许家屯
许德珩 阮泊生 孙国治 严济慈 苏步青
李先念 李剑白 李 振 李登瀛 杨 凤(纳西族)
杨代蒂(女,彝族) 杨永青(女) 杨初桂(女,侗族)
杨得志 杨 辉(女) 吴运昌(苗族) 吴作人
何 英 何郝炬 余秋里 汪月霞(女) 沈 坚
宋 林 张万福 张子斋(白族) 张友渔
张文裕 张玉环 张正德 张再旺 张承先
张树德 陆明扬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沛·阿旺晋美(藏族) 陈书凤(黎族) 陈丕显
陈光毅 陈宗基 陈惠波 陈登科 茅以升
林一山 林月琴(女) 林兰英(女) 林丽韫(女)
迪牙尔·库马什(哈萨克族) 罗 天 罗叔章(女)
罗 琼(女) 周占鳌 周礼荣 周谷城 赵忠尧
赵 修 赵梓森 赵鹏飞(满族) 荣毅仁
胡立教 胡厥文 胡耀邦 段苏权 侯宝林(满族)
饶守坤 姜淑珍(女) 洪丝丝 宦 乡 费彝民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藏族) 耿 飚 莫文骅
夏茸尕布(藏族) 顾大椿 钱绍钧 钱信忠
倪志福 徐廷泽 爱新觉罗·溥杰(满族) 郭林祥
唐家寿(哈尼族) 浦洁修(女) 海玉琛(蒙古族)
谈维煦 陶大镛 黄 华 黄知真 黄秉维
曹龙浩(朝鲜族) 曹 禺 常香玉(女) 康克清(女)
梁天惠(壮族) 彭 冲 彭迪先 彭 真
彭清源 董建华 韩培信 韩维先 程思远
焦林义 普朝柱 温元凯 蓝芳畹(瑶族)
楚图南 雷洁琼(女) 雷爱祖(女) 裔式娟(女) 裴昌会
廖汉生(土家族) 赛福鼎·艾则孜(维吾尔族)
颜龙安 潘 多(女,藏族) 薛 驹 薛暮桥
秘书长
陈丕显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乌兰夫 韦国清 彭 冲 赛福鼎
阿沛·阿旺晋美 许德珩 胡厥文 史 良(女)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朱学范 陈丕显 王任重
周谷城 耿 飚 叶 飞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史 良(女)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 赛福鼎
周谷城 严济慈 胡愈之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史 良(女)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胡愈之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韩先楚
黄 华 王汉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彭 真 陈丕显 韦国清 耿 飚 胡厥文
许德珩 彭 冲 王任重 朱学范 阿沛·阿旺晋美
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 赛福鼎·艾则孜
周谷城 严济慈 荣毅仁 叶 飞 廖汉生
黄 华 楚图南 王汉斌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3年6月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杜星垣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4年5月1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田纪云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5年3月2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6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1987年3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
彭 冲 王任重 王汉斌 曾 涛 郁 文 [1]
一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6月21日在北京召开。这是按照新宪法选举产生的首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决算,选举和决定新的一届国家领导人员,组成新的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本次会议听取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火青分别向大会作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批准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所作的《关于198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2年国家决算和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2年国家决算的报告》。大会还通过决议,批准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杨尚昆代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江华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黄火青检察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根据新宪法的规定,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会议还审议并批准成立国家安全机关。
  本次会议选举、决定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员。会议选举李先念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乌兰夫为副主席,选举彭真为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决定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选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
二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4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3人。
  赵紫阳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国务院决定,要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和开放一些沿海港口城市。这是一个重大决策。报告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积极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特别是在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方面放得更开一些,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并指出新的一年的中心任务将着重抓好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两件大事。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丕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草案)》的说明及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杨得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草案)》的说明。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受国务院委托,就关于成立海南行政区人民政府的议案向大会作了说明。
  大会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关于1983年国家决算和198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通过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海南行政区建置的决定,补选马万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3]
三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68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题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在工资制度和价格体系改革上迈出重要的步子,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两大任务,并指出中央指导改革的行动方针是:坚定不移、慎重初战、务求必胜。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部长吴学谦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议案的说明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协议文件的说明;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草案的说明。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4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彭冲在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公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本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5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的决定,批准了1984年12月19日由赵紫阳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的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包括三个附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4]
四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6年3月25日至4月12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4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作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并将“七五”计划的草案提请大会审议。报告指出,“七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七五”计划提出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力争在五年或更长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总额规模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继能力;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报告指出,实现“七五”的建设任务,关键在于继续进行深入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市场,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宋平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草案)》的说明、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李鹏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赵紫阳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原则批准国务院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通过了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所作的关于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大会还通过了关于1985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1986年国家预算,批准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所作的关于1985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6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并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1985年国家决算。会议还通过决议,批准陈丕显副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郑天翔院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杨易辰检察长所作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大会同意赵紫阳总理提出的人选,通过决定任命乔石为国务院副总理、任命宋健为国务委员。大会补选楚图南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多杰才旦(藏族)、郁文、陶大镛、彭清源、程思远为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大会还通过了增增选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5]
五次会议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25日至4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赵紫阳在报告中强调指出,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会议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宋平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草签文本的报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6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联合声明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的决定,关于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章为卫生部部长、王芳为公安部部长、李铁映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曾宪林为轻工业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在北京召开。任期由1988年至1993年,期间召开过五次会议。
 
代表名单
 
北京市 张文奇 张世英(女)张占林 张国基 张继斌
 
天津市 张亚雄(女) 张再旺 张华国
 
河北省 张凤娥(女) 张兰秋 张兴让 张芸玲(女) 张根生 张润身 张景成
 
山西省 张光鉴 张坤茂 张挺 张桂茀(女) 张健民 张塞
 
辽宁省 张文成 张书德 张全  张羽 张志勋 张丽珍(女 )张奉临(女 )张林生  张宝孚 张铁军 张效云 张焕文 张智毅(满族) 张愈学(女)  张殿利 张德利
 
吉林省 张德江 张德馨
 
黑龙江省 张久荣(女) 张成义 张庆久 张丽贤(女) 张若先 张轰 张国范 张毅
 
上海市 张元震 张友隽 张仲礼 张敏(女) 张锁娣(女) 张燕(女)
 
江苏省 张阿舟 张松林 张复生 张美芳(女) 张继青(女) 张绪武 张耀华
 
浙江省 张玉兰(女,湖洲)张玉兰(女,瑞安) 张世昌 张永祥 张贞 张怀麟 张炳祥
 
安徽省 张友道 张立之 张学敏(回族) 张家顺 张家瑞(女)
 
江西省 张云川 张少波 张果喜 张富 张裕衡 张瑞雪(女)
 
山东省 张子明 张文彦 张文卿 张甲玉 张申一(女) 张邦元 张同生 张承先 张树慈 张洪英(女) 张留林
 
河南省 张天兰(女) 张文生 张兆瑞(女) 张赤侠 张志平 张秀清(女) 张忱(女)张明 张树德 张炳熹 张洪华 张景惠 张瑞璋(女) 张新亚
 
湖北省 张正林(女) 张光明 张空凌 张洪伦(土家族) 张洪祥
 
湖南省 张光玉(女,苗族) 张叒 张忠培 张德仁 张德齐 张霞(女)
 
广东省 张化祥 张仕骞 张建华 张琮 张福年 张燕凤(女)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张书贵(壮族) 张有隽(瑶族) 张祖南(壮族)
 
四川省 张云湘 张仁梁 张凤台 张文康 张文澄 张永言 张廷翰 张庆寿 张安居 张贤文 张晓玲(女) 张皓若 张锡君
 
贵州省 张玉环阿略(女,苗族)
 
云南省 )张国伟(白族) 张荣(苗族) 张荣昌(哈尼族) 张毓吉 张懋嵩阿苏大岭(彝族)
 
陕西省 张代顺 张光中 张树诚
 
甘肃省 张克让 张言
 
中国人民解放军 张工 张太恒 张巨惠 张少华 张少松 张长蔚 张文华 张志坚 张秀龙 张序三 张茂忠 张英明 张明远 张明春 张建民(哈萨克族) 张相阁 张振先 张景芬
 
一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0人,其中2107人是新选出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代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确认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决定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姚依林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宋平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国家经委主任吕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的说明、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议案;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8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草案)》;《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还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关于确认赵紫阳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及通过了七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选举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王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选举万里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第一次通过差额选举方式选出135人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议决定赵紫阳、杨尚昆为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选举任建新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刘复之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89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78人。
  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会上作了题为《坚决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方针》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指出,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是今明两年我国建设和改革的重点。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说明,以及国务院秘书长罗干关于提请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深圳经济特区规章的议案的说明;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国务院关于建议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的议案;会议最后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8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8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提请审议授权深圳市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法规和规章的议案的决定、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三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0年3月20日至4月4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53人。
  这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实现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
  会议听取李鹏总理作的题为《为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稳定发展而奋斗》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关于1989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及其有关文件的说明,对经济贸易部部长郑拓彬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决定接受邓小平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选举江泽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会议最后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89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0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包括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图案;《关于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还通过决定,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贺敬之、伍觉天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刘华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四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1年3月25日至4月9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55人。
  这次大会的中心议题是审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国务院总理李鹏就这一纲要作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八十年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提出今后十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在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国民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到本世纪末比1980年翻两番;全国人民的生活从温饱达到小康水平;发展教育事业,推动科技进步,改善经营管理,调整经济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为下个世纪初叶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初步建立适应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的水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一步健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的报告,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汉斌就1982年通过了民事诉讼法(试行)的修改草案作的说明、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就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作的说明。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大会批准了国务院提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及李鹏总理就这一纲要所作的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199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0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1年国家预算的决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决定任命邹家华、朱镕基为国务院副总理,钱其琛为国务委员,补选周南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五次会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2年3月20日至4月3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代表共2940人。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关于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部长王丙乾关于1991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修改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草案)》,听取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大会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199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1991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2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八届人大),任期由1993年至1998年,期间,共召开五次会议
 
代表名单
 
北京市 张占林 张恭庆 张健民
 
天津市 张立昌 张永根 张亚雄(女) 张柏峰
 
河北省 张凤娥(女 )张文典 张兰秋 张庆和 张兴让 张羽 张芸玲(女) 张品(女) 张锦芬(女)
 
山西省 张光鉴 张泽宇 张挺 张奎 张斌严(女) 张塞
 
内蒙古自治区 张卫华(女,回族) 张云声 张凤 张玉华(女) 张国民 张福生
 
辽宁省  张文成 张生贵 张礼京 张再华(女)张国光 张宝孚 张前江(回族) 张晓俊 张焕文 张智毅(满族) 张毓茂 张德元
 
吉林省 张今泰 张全 张明远 张桂芹(女) 张恩祥 张海龙 张嘉铭
 
上海市 张元震 张友隽 张兰生 张仲礼 张定鸿 张轸宜(女) 张敏(女) 张锁娣(女) 张燕(女)
 
江苏省 张月芹(女) 张凤样 张阿舟 张厚宝 张美芳(女) 张洪熙 张继青(女) 张霓(女) 张耀华
 
浙江省 张庆仁 张启楣 张念慈 张炳祥 张崇干
 
安徽省 张玉琨 张平 张立之 张家顺 张锋生 张静(女
 
福建省 张乾巽 张斌生
 
山东省 张巧云(女) 张正斌 张同生 张华福 张庆黎 张守业 张国兰(女) 张知平 张树慈 张留林 张敏 张锡庆 张慧娟(女) 张德凤(女) 张儒岭
 
河南省 张广兴 张天兰(女) 张文生 张世军 张世英 张世霖 张生活 张兆瑞(女 )张志刚 张明 张思卿 张复生 张娆妮(女) 张恩珠(女)  张玺钧 张海 张敏(女) 张皓若 张瑞璋(女) 张新亚
 
湖北省 张万华 张艺霞(女) 张正林(女 )张光明 张寿 张荣国 张道恒
 
湖南省 张明泰 张学东 张树海 张剑
 
广东省 张天送 张汉青 张伟基 张远贻 张铭熙 张惠忠 张磊 张暹坤
 
四川省 张万全 张山(女) 张文彬 张永言 张安居 张其劭 张育仁 张彦宁 张美蕙(女)
 
云南省 张傲
 
陕西省 张小可 张帆 张保庆
 
中国人民解放军 张二旺 张万年 张太恒 张文台 张文华 张汉平 张传苗 张仲先 张志坚 张序三 张国初 张明远 张宝康 张振乾 张家德  张彬 张谋(土家族)   张湘 张震
 
 
 
 
 
 
一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93年3月15日至3月31日在北京召开。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7名。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李鹏总理在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步伐。在九十年代初步建立起我国新的经济体制,今后五年是关键时期。从今年开始力争在加快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市场、抓紧进行价格改革、进一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诸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强调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政府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报告》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点: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必须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的局面;必须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发扬务实作风。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邹家华作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作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与1993年计划的决议、关于1992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3年国家预算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写进了宪法,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把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立法形式确定下来,对保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决定;关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立法会和司法机关产生办法的决定;关于批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关于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建议的决定;关于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的准备工作机构的决定;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会议还通过关于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荣毅仁为国家副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命李鹏为国务院总理。会议还决定了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会议选举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二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3月10日至3月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980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围绕全党和全国的大局,从政府工作角度提出了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一系列措施。报告强调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会议还听取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3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4年国家预算的决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通过了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厦门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批准和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并决定将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改为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3]
三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3月5日至3月18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代表2977名。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4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验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会议决定任命吴邦国、姜春云为国务院副总理;补选张毓茂、普朝柱为八届全国人大常委。
四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5日至3月17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974人。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报告》。报告提出,今后15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未来15年的主要奋斗目标是:“九五”时期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部署,2000年在人口将比1980年增长3亿左右的情况下,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达到小康水平;加快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要取得显著进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思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草案)》。
  会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关于《纲要》报告的决议,这个《纲要》是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后,第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中长期计划,是一个改革创新的计划。
  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1995年中央及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和1996年中央及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授权汕头市和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法规和规章在各自的经济特区实施的决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会议还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以来第一次修改。经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由164条增至225条。
五次会议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3月1日至3月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代表2962人。
  开幕式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提议下,全体代表起立,为在大会前夕逝世的邓小平同志默哀。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总理李鹏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以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切实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稳中求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会议听取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陈锦华《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部部长刘仲藜《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199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199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修定后的刑法,取消了刑法中类推规定,确立了罪行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这个原则,法无定论不为罪。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标志着中国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修订后的刑法中还确立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当等原则。另外,刑法还在具体内容上做了一些重要的修改。如“反革命罪”一章变更为“危害国家安全罪”等。修订后的刑法,是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统一的、比较完备的刑法。
  会议还通过了《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决定》,决定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设立后,由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其管辖的行政区域的建置和划分作相应的调整。重庆市成为中国继北京、上海、天津之后的第四个直辖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九届全国人大),任期从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共召开五次会议。本届人大的任务被确定为是“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九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2,979人,九届全国人大增加了重庆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2个代表团,故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为34个代表团。九届全国人大设有财经、民族、法律、内务、教育文化卫生科学、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和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委员155人,委员长李鹏。
 
第一次会议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1998年3月5日至1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首先由御任国务院总理李鹏作《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有关1997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1998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罗干随后就国务院机构改革向大会做出说明。3月10日,九届人大会议听取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会议最后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等。
会议选举由177人组成的主席团,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胡锦涛、田纪云、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 [1]
第二次会议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5日至16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1998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1999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1998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副委员长田纪云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在最后一天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并且对国务院、高法和高检报告进行了表决批准。
会议主席团共169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谢非、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成克杰、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 [2]
第三次会议
 
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5日至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199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0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1999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委员长李鹏首次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
这次人大会议之前举行的人大常委会还决定免去刘稚苕、金民珍、冷德森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周永康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由田凤山接任,并接受何厚铧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提请大会确认。
会议主席团共165人, [3]
秘书长:田纪云; [3]
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 [3]
 
第四次会议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5日至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提出“十五”期间的预期宏观经济目标,包括了:
经济增长速度年均7%左右;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5万亿元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9400元;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左右;
国际收支平衡;
2005年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3%、51%和36%,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为44%、23%和33%;
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
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达到60%左右和15%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2005年总人口控制在13.3亿人以内;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8.2%;
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
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60万公里左右;
计算机普及率达到4%以上;
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2000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1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2000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委员长李鹏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还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
会议补选4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包括王学萍(黎族)、贺一诚、贾志杰和盛华仁。
会议主席团共165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 、蒋正华、何椿霖。 [4]
第五次会议
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于2002年3月5日至3月15日举行,首先由总理朱镕基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由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做2001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02年度的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做2001年度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李鹏作人大常委工作报告。大会听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主席团共166人,秘书长田纪云,常务主席李鹏、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帕巴拉·格列朗杰、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佩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何椿霖.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共2985名。2003年2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通过表决确认2985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截至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61人。
 
大会代表
 
北京市 张凤朝、张钟宁、张恭庆、张燕丽(女)
 
天津市 张立昌、张春生、张愈、张慧玲(女,朝鲜族)
 
河北省 张力、张成起、张志祥、张知学、张和、张俊玲(女)、张洪义、张维业
 
山西省 张兵生、张怀文、张诚、张建欣(女)、张奎、张俊林、张高勇
 
内蒙古自治区 张振武
 
辽宁省 张丁华、张文成、张占宇、张立君、张永全、张伟、张杰辉、张明元、张桂平(女)、张富生、张锡林、张毓茂、张德祥、张毅
 
吉林省 张龙俊(朝鲜族)、张勇
 
黑龙江省 张少杰、张文学、张文树、张进运、张连生、张宏宇、张郑婴、张秋阳、张彦启
 
上海市 张林俭、张重华、张喆人
 
江苏省 张红(女)、张连珍(女)、张国良、张岩磊、张素萍(女)、张湘宁、张新实
 
浙江省 张启楣、张家盟
 
安徽省 张玉梅(女)、张平、张培阳(回族)
 
福建省 张书华(女)张华安、张秀娟(女)、张昌平、张家坤
 
江西省 张志坚、张金涛
 
山东省 张九勋、张士平、张才奎、张凤仙(女)张志法、张志焜(女)张学信、张秋波、张振兴、张桂玉、张高丽、张敏、张惠来、张瑞生
 
       张新起
 
河南省 张大卫、张广兴、张以祥、张汉英(女)张百良、张荣锁、张振河、张晓阳、张海、张海钦、张敏(女)、张清海
 
湖北省 张学知、张荣国、张海鹏、张富荣
 
湖南省 张云川、张永中(苗族)、张苹英(女,土家族)张德明
 
广东省 张广宁、张志萍(女)、张余庆、张英杰、张凯、张帼英(女)、张德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张少康、张秀隆、张征(女,壮族)、张政泼(壮族)
 
海南省 张肖(女
 
重庆市 张力、张礼慧(女)、张明梁、张宗清、张绍志
 
四川省 张中伟、张东升(藏族)、张宁(彝族)张汝全、张学忠、张剑飞、张崇明、张照荣
 
贵州省 张世德、张林春、张建华、张健、张群山
 
云南省 张水长、张美兰(女,哈尼族)、张培光
 
西藏自治区 张佑才
 
陕西省 张文宣、张生朝、张立勇、张光强、张廷皓、张社年、张耕、张继禹、张燕(女)
 
甘肃省 张开勋、张志银、张津梁
 
青海省 张守成(蒙古族)
 
宁夏回族自治区 张补旺
 
台湾省 张永钧
 
解放军 张文台、张双虎、张世刚、张世显、张永义、张军、张阳、张进宝、张志兵、张杰传、张治新、张学东、张秋祥、张瑞、张增顺
 
 
 
一次会议
 
2003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关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批准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财政部部长项怀诚关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200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批准2002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3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五、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八、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九、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十、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十一、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十二、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十四、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十五、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十六、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七、决定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
十八、其他(完)
 
二次会议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出由175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为常务主席。
会议首先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做政府工作报告,之后发改委主任马凯、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等人也相继向大会做工作报告。本次会议共收到委员议案1,374件,其中三农问题最受关注,约占议案总数的10%。
本次会议另一项受关注的议程就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私营经济、私有财产保护、人权等内容均是首次被明文列入宪法。此外对原先的“发布戒严令”也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会议还接受华福周、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三次会议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出由173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为常务主席。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0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接受江泽民辞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选举胡锦涛为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决定补充任命徐才厚为国家中央军委副主席;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志远为国家中央军委委员。会议又补选宋照肃、陈秀榕、闻世震为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
大会最受注目的议程是审议《反分裂国家法》,最后以高票赞成通过本法。
 
四次会议
 
第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选举出由176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傅铁山为常务主席。大会包括如下议题:
审议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
审议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议和批准去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听取和审议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次会议
 
2007年3月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批准2006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7年中央预算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议案
五、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八、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九、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十一、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从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单位的2,987名代表,共设民族、法律、内务司法、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农业与农村9个专门委员会。
 
各地代表团
 
 
北京代表团 张工
 
天津代表团  张凤宝 张有会 张丽萍(女,蒙古族) 张伯礼 张俊滨 张晓燕(女
张高丽 张继禹 张肇毅
 
河北代表团   张云川 张古江 张志刚 张学庆 张建恒 张俊玲(女)
 
山西代表团   张少琴 张兵生 张宝顺 张钟宁 张复明 张根虎 张家胜 张崇慧 张璞
 
内蒙古代表团 张凤霞(女)
 
辽宁代表团   张凤山 张文成 张文岳 张玉坤(女) 张占宇 张行湘 张兴凯 张素荣(女) 张桂平(女) 张晓刚 张铁汉 张铁民 张竞强 张锡林
 
吉林代表团   张文显 张安顺 张金锁 张柏林 张炳功 张晓霈 张羡崇
 
黑龙江代表团 张成义 张泱 张绍骥 张彦启 张洪飚 张宪军 张效廉 张雅英(女) 张晶川
 
上海代表团   张全 张兆安 张喆人
 
江苏代表团   张大福 张卫国 张红(女) 张国良 张斌 张湘宁
 
浙江代表团   张金如 张剑星 张新建 张德江
 
安徽代表团   张庆军 张涛
 
福建代表团   张秀娟(女) 张国胜 张昌平 张健 张家坤
 
江西代表团   张忠厚 张金涛 张定龙(回族) 张勇
 
山东代表团   张才奎 张少军 张庆伟 张江汀 张志法 张志勇 张若飞 张忠正 张学信 张建华 张建国 张振川 张桂玉 张淑琴(女)
 
河南代表团   张大卫 张广智 张立勇 张百良 张全民 张全收 张军邦 张荣锁 张洪恩 张晓阳 张瀛岑
 
湖北代表团   张召平 张柏青 张晓山 张爱国 张琼(女,土家族) 张富荣 张静(女)
 
湖南代表团   张苹英(女,土家族) 张放平 张建林 张春贤 张剑飞 张剑波 张硕辅 张德明
 
广东代表团   张广宁 张克强 张利钿 张国权 张育彪 张树华 张思民(回族) 张晓明 张富生
 
广西代表团   张少康 张秀隆
 
海南代表团   张明义
 
重庆代表团   张国安 张玲(女)
 
四川代表团   张支铁(彝族) 张中伟 张正贵 张宁 张作哈(彝族) 张雨东 张国富 张学忠 张树平 张崇明 张蓓蓓(女,彝族
 
云南代表团   张秀兰(女,苗族) 张美兰(女,哈尼族) 张祖林 张惟建
 
陕西代表团   张光强 张锦秋(女)
 
甘肃代表团   张津梁 张绪胜 张景辉
 
青海代表团   张守成(蒙古族)
 
宁夏代表团   张作理
 
新疆代表团   张汉东 张新
 
解放军代表团 张文台 张仕波 张训才 张华臣 张孝忠 张苇 张岳永 张育林 张学锋 张宝书 张诗明 张建启 张豇菲 张烈英 张烨 张骏 张瑞 张德顺
 
 
第一次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十届全国人大任期《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机构;
决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大会选举出由181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王兆国。推选吴邦国、习近平、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为常务主席。
会议闭幕时胡锦涛、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举行了记者招待会接受中外记者提问。
选举结果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兆国、路甬祥、乌云其木格(女,蒙古族)、韩启德、华建敏、陈至立(女)、周铁农、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维吾尔族)、蒋树声、陈昌智、严隽琪(女)、桑国卫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李建国(兼)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6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习近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
任命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回族)、张德江、王岐山
国务委员: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徐才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梁光烈、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
 
第二次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09年3月5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出由171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为王兆国。推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
 
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5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大会选举出由170人组成的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为王兆国。推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
 
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
 
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确认李东生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第四次会议
 
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确认倪岳峰辞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第五次会议
参见:王立军事件及薄熙来事件
 
温家宝的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
 
吴邦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3年3月5日召开。会期12天半,3月17日上午正式闭幕
 
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2013年正值换届之年,各地政协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人大会议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直辖市副市长),以及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此外,出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也将在各地人大会议上产生。
大会代表
2013年2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共计2987名
 
北京市代表团  张大勇、张和平
 
天津市代表团  张志强、张伯礼、张杰、张高丽、张继禹
 
河北省代表团  张云川、张凤梅(女)、张文汇、张庆伟、张庆黎、张汝财、张丽侠(女,回族)、张建恒、张淑芬(女)、张富民(满族)、张福利
 
山西省代表团  张少琴、张平、张有喜、张红健(女)、张家胜
 
内蒙古代表团  张利平、张国兴、张学勤
 
辽宁省代表团  张广宁、张文成、张玉坤(女)、张占宇(满族)、张兴凯、张国军、张素荣(女)
张振勇、张晓芳(女)、张铁汉、张铁民
 
吉林省代表团  张启阳
 
黑龙江代表团  张日红(女,朝鲜族)、张升、张亚英(女)、张志祥、张伯里、张述元、张浦(回族)、张宝文、张恩亮(满族)
 
上海市代表团  张全、张兆安、张维华
 
江苏省代表团  张卫国、张元贵、张红(女)、张国华、张秋香(女)、张艳(女)
 
浙江省代表团  张天任、张华明、张德江
 
安徽省代表团  张庆军、张坚、张宝顺、张晓麟、张涛、张祥安、张韶春、张曙光
 
福建省代表团  张玉珍(女)、张兆民、张志南
 
江西省代表团  张忠厚、张和平、张金涛、张定龙(回族)
 
山东省代表团  张士平、张才奎、张术平、张务锋、张永明、张光峰、张志勇、张武宗、张鸣起、张学信、张建华、张思夏、张艳丽(女)、张桂玉、张淑琴(女)、张惠(女)、张新起
 
河南省代表团  张大卫、张龙安、张立勇、张全收、张军邦、张国晖、张泽保(回族)、张泽群、张晓阳、张倩红(女)、张清海、张琼(女)、 张瀛岑
 
湖北省代表团  张柏青、张桂华、张晓山、张维国、张琼(女,土家族)、张德华
 
湖南省代表团  张平、张自银、张青娥(女)、张苹英(女,土家族)、张剑飞、张晓庆(女)
 
广东省代表团  张传卫、张红伟、张利钿、张招兴、张国权、张育彪、张桂芳、张晓明、张群英(女)
 
广西代表团    张千里(满族)、张振玉(壮族)、张福维(壮族)
 
海南省代表团  张磊
 
重庆市代表团  张轩(女)、张洪川(女,苗族)、张楀(女,苗族)
 
四川省代表团  张正贵、张东升(藏族)、张克俭、张作哈(彝族)、张雨东、张国富、张树平、张剡、张崇和、张德明
 
贵州省代表团  张加春(水族)、张国英(女,土家族)、张忠民、张柏楠、张健、张群山
 
云南省代表团  张正武、张纪华、张学群、张贵忠(哈尼族)、张桂柏
 
陕西省代表团  张文堂、张富汉
 
甘肃省代表团  张令平、张惠萍(女)、张勤和
 
宁夏代表团    张八五、张仙蕊(女)、张毅
 
新疆代表团    张春贤
 
香港代表团    张明敏、张铁夫
 
解放军代表团  张又侠、张书国、张仕波、张永义、张军祥、张阳、张苇、张余亭、张鸣
张金成、张育林、张建平、张建华、张峰、张烨、张海阳、张展南  
  
 
 
预备会议
 
2013年3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京外各代表团全部抵京。
2013年3月4日上午,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
选举产生由178人组成的大会主席团,李建国为大会秘书长,傅莹等为大会副秘书长。
 
 
主席团
 
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2013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表决通过会议日程,决定大会新闻发言人、表决议案办法等等。
主席团常务主席:
张德江、刘云山、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 [6]
大会新闻发言人:
傅莹,全国人大设立发言人以来的第七位发言人,也是第一位女发言人
大会议程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13年3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
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的人选 [8]
第四次会议选举
 
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新华社北京2013年3月14日电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以无记
十二届人大国家领导选举产生结果
十二届人大国家领导选举产生结果(17张)
名投票方式,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张德江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选举李源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会议经过表决,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刘云山主持会议。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63人,缺席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经过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批准了这个方案。会议要求,国务院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方案顺利实施。
随后,会议进行选举。
经过投票、计票,10时55分,工作人员开始宣读计票结果。
刘云山宣布:
张德江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晨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161人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源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习近平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9]
选举结果公布后,全场响起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第五次会议选举
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2013年3月15日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0]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严隽琪宣布:
李克强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范长龙、许其亮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常万全、房峰辉、张阳、赵克石、张又侠、吴胜利、马晓天、魏凤和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周强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曹建明同志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六次会议选举
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6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提名,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为国务院副总理,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为国务委员。
会议由大会执行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王胜俊主持。
今天的会议应出席代表2986人,出席2959人,缺席2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这次会议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人选;分别表决十二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会议宣读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的提名信。
经过发票、写票、投票、计票等环节,下午4时8分,王胜俊宣布:
张高丽、刘延东、汪洋、马凯为国务院副总理;杨晶、常万全、杨洁篪、郭声琨、王勇为国务委员。
王胜俊还宣布了国务院秘书长和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名单。
十二届全国人大设9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已经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其他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主席团提名后,各代表团进行了酝酿。主席团会议根据各代表团的酝酿意见,决定将这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单草案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表决办法,大会采用无记名按表决器方式,分别表决通过了8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各项名单通过时,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二号主席令  ,根据大会的决定,对这次大会表决通过的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予以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自2018年3月起,至2023年3月止。  
2018年1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2020年4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编辑
2017年
2017年3月8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需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作出安排。 [6]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国家政权建设,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宪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拟订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于2016年12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审议,会议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2019年
2019年2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该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5人。
截至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1人。  
2020年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六号》。经该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4人。
截至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54人 。
领导机构编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少数民族、归侨应选代表名额组成。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现任领导
委员长
栗战书  
副委员长
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
秘书长
杨振武
下设机构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名额分配编辑
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不超过3000人,名额分配与十二届相同。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北京市42名,天津市33名,河北省116名,山西省61名,内蒙古自治区53名,辽宁省94名,吉林省58名,黑龙江省84名,上海市50名,江苏省138名,浙江省84名,安徽省104名,福建省62名,江西省76名,山东省162名,河南省159名,湖北省108名,湖南省110名,广东省151名,广西壮族自治区85名,海南省21名,重庆市55名,四川省137名,贵州省66名,云南省87名,西藏自治区17名,陕西省65名,甘肃省49名,青海省18名,宁夏回族自治区18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6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台湾省暂时选举13名,中国人民解放军265名,其余255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代表名单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台湾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的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等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980名。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2980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铁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王铁的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8人。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四号发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缪瑞林、上官吉庆、张承义的代表资格终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郑晓松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郑晓松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郑晓松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2018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5人。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七号发布,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舒健、周文霞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舒健、周文霞的代表资格终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军(黑龙江)、王敏刚因病去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王军、王敏刚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王军、王敏刚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1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递补陈晓峰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陈晓峰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2019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71人。  
 
北京市代表团  张工 张礼斌 张建东 张硕辅
 
天津市代表团  张伯礼 张国清 张智龙
 
河北省代表团  张少琴 张东河 张业 张汝财 张军(女) 张丽侠(女,回族) 张利民(满族) 张青彬 张淑芬(女) 张富民(满族) 张瑞书 张静(女)
 
山西省代表团   张宏祥 张建国
 
内蒙古自治区代表团  张建民 张晓兵 张继新 张磊 张骥翼
 
辽宁省代表团  张世超(2019年辞职 ) 张成中 张学群 张珂 张柏楠 张艳(女,满族) 张桂平(女) 张桂芹(女) 张海涛
 
吉林省代表团   张立军 张伯军 张宝艳(女)
 
黑龙江省代表团   张子林 张庆伟 张军 张志祥 张雨浦(回族) 张海英(女) 张家文(蒙古族) 张常荣 张敬华(女) 张斌 张慧(女,鄂伦春族)
 
上海市代表团  张本才 张兆安
 
江苏省代表团   张叶飞 张立祥 张近东 张春生 张勇 张晓北 张爱军 张常宁(女) 张道衡 张雷
 
浙江省代表团   张天任 张世方 张苏军 张兵 张咏梅(女) 张治芬(女) 张建超 张耕
 
安徽省代表团   张凡华 张天培 张冬云 张孝成 张来辉 张宏妹(女) 张荣珍(女) 张莉(女) 张箭
 
福建省代表团   张广敏 张玉珍(女) 张志军 张沁荣(女) 张林顺 张荣 张璐(女)
 
江西省代表团   张小平 张伟(女) 张国新 张金涛 张鸿星 张婧婧(女) 张景辉 张智富
 
山东省代表团   张广营(回族) 张卫国 张术平 张甲天 张永明 张永霞(女) 张志勇 张武宗 张金海 张学政 张建伟 张建华 张宪省  张桂玉 张海军 张海波 张通 张梦雪(女) 张淑琴(女) 张惠(女) 张新文 张毅
 
河南省代表团   张延明 张全收 张丽晓(女) 张建慧 张家祥 张清海 张维宁 张雷明
 
湖北省代表团  张凤英(女) 张文喜 张金华 张春贤 张柏青 张家胜 张辉 张锐 张锦岚
 
广东省代表团  张传卫 张红伟 张志良 张丽(女) 张荣顺 张晓 张晓明
 
海南省代表团  张业遂
 
重庆市代表团  张兴海 张轩(女) 张杰 张绍勇 张健
 
四川省代表团  张为人 张平 张彤 张国芬(女)
 
贵州省代表团  张集智 张德芹
 
云南省代表团  张之政(彝族) 张守攻 张秀兰(女,苗族) 张岩松 张莉(女,哈尼族) 张益俊(阿昌族) 张慧(女) 张德华  
 
陕西省代表团  张文堂 张承祖(回族) 张挺
 
甘肃省代表团  张海波 张智军 张锦林
 
青海省代表团  张永利 张光荣 张晓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代表团   张雁(女) 张新
 
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  张俊勇
 
台湾省代表团  张晓东 张雄
 
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团  张又侠 张小燕(女) 张义瑚 张升民 张文仁 张平 张明珠(女) 张学宇 张学锋 张洪英(女) 张洪贺 张烈英 张雄伟 张潇(女)
 
 
  
资格确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4日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确认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公告,公布代表名单。 [44]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的规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主持下,2017年12月中旬至2018年1月,全国35个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了2980名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44]
选举结果表明,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一线工人农民代表、妇女代表比例有所上升,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据统计,在选出的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438名,占代表总数的14.70%,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归侨代表39名;连任代表769名,占代表总数的25.81%。与十二届相比,妇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0%,提高了1.5个百分点;一线工人、农民代表468名(其中有45名农民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5.70%,提高了2.28个百分点;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3名,占代表总数的20.57%,提高了0.15个百分点;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11名,占代表总数的33.93%,降低了0.95个百分点。 [44]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是这次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赴香港、澳门分别主持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香港选出代表36名,澳门选出代表12名。台湾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会议于2018年1月在北京举行,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13名代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编辑
决定召开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议程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和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等。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编辑
各位代表:
这次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对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给予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勤勉工作,赤诚奉献,做人民的勤务员,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各位代表!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中国人民的特质、禀赋不仅铸就了绵延几千年发展至今的中华文明,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辛勤劳作、发明创造,我国产生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墨子、孙子、韩非子等闻名于世的伟大思想巨匠,发明了造纸术、火药、印刷术、指南针等深刻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伟大科技成果,创作了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伟大文艺作品,传承了格萨尔王、玛纳斯、江格尔等震撼人心的伟大史诗,建设了万里长城、都江堰、大运河、故宫、布达拉宫等气势恢弘的伟大工程。今天,中国人民的创造精神正在前所未有地迸发出来,推动我国日新月异向前发展,大踏步走在世界前列。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创造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奋斗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革故鼎新、自强不息,开发和建设了祖国辽阔秀丽的大好河山,开拓了波涛万顷的辽阔海疆,开垦了物产丰富的广袤粮田,治理了桀骜不驯的千百条大江大河,战胜了数不清的自然灾害,建设了星罗棋布的城镇乡村,发展了门类齐全的产业,形成了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国人民自古就明白,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今天,中国人民拥有的一切,凝聚着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浸透着中国人的辛勤汗水,蕴涵着中国人的巨大牺牲。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奋斗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创造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了56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特别是近代以后,在外来侵略寇急祸重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各族人民手挽着手、肩并着肩,英勇奋斗,浴血奋战,打败了一切穷凶极恶的侵略者,捍卫了民族独立和自由,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保卫祖国、抵御外侮的壮丽史诗。今天,中国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更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努力的结果。中国人民从亲身经历中深刻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进,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不可能发展进步。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团结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形成勇往直前、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梦想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心怀梦想、不懈追求,我们不仅形成了小康生活的理念,而且秉持天下为公的情怀,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我国古代神话深刻反映了中国人民勇于追求和实现梦想的执着精神。中国人民相信,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为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人民百折不挠、坚忍不拔,以同敌人血战到底的气概、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光复旧物的决心、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为实现这个伟大梦想进行了170多年的持续奋斗。今天,中国人民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梦想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编辑
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13日表决通过了大会关于设立十三届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决定设立10个专门委员会。
这10个专门委员会是: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议监察法草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需要在大会期间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13日分别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按照大会日程,3月19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七次全体会议上还将分别表决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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